摘要:非調質機械結構鋼牌號及力學性能 3.2. 8非調質機械結構鋼(見表2.1-41、表2.1-42) 注:1.非調質機械結構鋼是一種通過徽合金化、控制軋制(鍛制)和控制、冷卻等強韌化方法,取消了調質熱處理,達 到或接近調質鋼力學性能的優質或特殊質盆的結構鋼。鋼材按規定分
非調質機械結構鋼牌號及力學性能
3.2. 8非調質機械結構鋼(見表2.1-41、表2.1-42)
注:1.非調質機械結構鋼是一種通過徽合金化、控制軋制(鍛制)和控制、冷卻等強韌化方法,取消了調質熱處理,達
到或接近調質鋼力學性能的優質或特殊質盆的結構鋼。鋼材按規定分為兩類:UC-直接切削加工用非調質機械
結構鋼;UHP一熱壓力加工用非調質機械結構鋼。F12Mn2VBS為UHP鋼,其他牌號均為UHP, UC兩類鋼。
2.牌號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/TI5712-2008的規定。
3.直接切削加工用鋼材,直徑或邊長不大于60mm鋼材的力學性能應符合本表的規定。直徑不大于16mm的圓鋼或
邊長不大于12mm的方鋼不做沖擊試驗;直徑或邊長大于60mm的鋼材力學性能可由供需雙方協商。
4.熱壓力加工用鋼材,根據需方耍求可檢驗力學性能及硬度,其試臉方法和驗收指標由供衡雙方協商,本表僅供參
考。但直徑不小于60mm的F12Mn2VBS鋼,應先改鍛成直徑30mm圓坯,經450 - 650℃回火,其力學性能應符合
本表規定。
5.沖擊吸收能皿一欄中“實例”者,只提供實測數據,不作為判定依據。
6.非調質機械結構鋼熱軋鋼材尺寸規格應符合GB/T702的規定;銀亮翎材尺寸規格應符合GB/T3207的規定。
7.牌號加括號者為CB/T15712-1995舊標準牌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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